组织状态:正常 | 组织类型:基金会 | 信用状况: 无异常 |
组织标识: 慈善组织 |
基本介绍:
名称:中华文学基金会
住所:北京市地安门西大街67号
类型:公募
公募基金会募捐地域:全国
宗旨:繁荣创作培植人才增进交流提高民族素质
业务范围:募集资金专项资助书刊编辑举办展览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法定代表人:高洪波(中国作家协会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兼中华文学基金会理事长)
基金会登记时间:1992年3月9日
批准文件/证书编号:基证字第0050号
业务主管单位:中国作家协会
中华文学基金会是中国作家协会所属全国文学界的投资基金,是一公益性社会团体,其收益用于作为联络海内外人士为文学事业提供资助的群众性友好组织。成立于1986年6月14日,定期举办文学作品研讨会、文学专题座谈会、文学作品出版首发式等一系列文学活动,根据自身条件和优势,积极发展文化产业。中华文学基金会成立二十多年来,已发展成为在国内外有一定实力和影响的全国性基金会。
2018年11月30日,民政部发布“基金会2017年度检查结论”公告,中华文学基金会年度检查合格。
取得成绩:
中华文学基金会是中国作家协会所属全国文学界的投资基金,是一公益性社会团体,其收益用于作为联络海内外人士为文学事业提供资助的群众性友好组织。它以繁荣文学创作、培养文学人才、增进国内外学术交流,促进中国文学事业发展、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为宗旨。
中华文学基金会成立于1986年6月14日,基金会的名誉会长原全国人大委员长万里先生、香港已故著名企业家霍英东先生、全国政协副主席马万棋先生,均为中华文学基金会的发起人。二十多年来他们为中华文学基金会的发展付出了很多心血,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中华文学基金会的热情支持,众多港澳著名爱国人士、国内外文学社团及作家、企业家的慷慨赞助,自我创收和增资的努力经营,亦为中华文学基金会的发展奠定了雄厚的基础。
中华文学基金会设立的“理解与友谊”国际文学奖、“青年文学奖”、“中美文学交流奖”、“姚雪垠长篇历史小说奖”、“冯牧文学奖”,策划出版的“21世纪文学之星丛书”,创建的深圳创作之家、“育才图书室”工程、中国作家协会门诊部等,在海内外社会各界均产生良好声誉和广泛影响。
下设部门:
办公室、文学部、对外交流委员会、联络部、企管部、育才图书室工程办公室、门诊部、恒星影视公司、安徽文采大厦、深圳创作之家、实业公司、声像出版公司、文采阁、环球文苑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310000050000928XF | 社会组织名称 | 中华文学基金会 | ||
党建/主管单位 | 证书有效期 | -至- | |||
注册号 | - | 登记管理机关 | |||
法定代表人 | 何建明 | 成立登记日期 | 1986-01-01 | ||
注册资金 | 800万元人民币 | 所属省份 | 北京 | ||
所属城市 | 北京市 | 所属区县 | 朝阳区 |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5号302室 | ||||
业务范围 | 募集资金、专项资金、书刊编辑、举办展览、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
年检年度 | 年检结果 | 年报公开 |
2018 | 合格 | |
2017 | 合格 | |
2016 | 基本合格 | |
2015 | 不合格 | |
2014 | 基本合格 | |
2013 | 合格 | |
2012 | 合格 | |
2011 | 不合格 | |
2010 | 基本合格 | |
2009 | 基本合格 | |
2008 | 不合格 | |
2007 | 基本合格 | |
2006 | 基本合格 | |
2005 | 合格 |
荣誉名称 | 授予表彰单位 | 表彰日期 |
暂无数据 |
评估等级 | 有效期起 | 有效期止 | 评估状态 |
暂无数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结果 |
民罚字〔2017〕17号 | 民政部对中华文学基金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42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 | 对长期借款、股权投资未采取任何保值、增值的有效措施,未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导致基金会资金被长期占用,违背基金会的公益宗旨 | 2017-10-11 | 民政部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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