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织状态:正常 | 组织类型:社会团体 | 信用状况: 无异常 |
组织标识: 行业协会商会 |
中华广播影视交流协会(英译名:The Chinese Association for Radio,Film and Television Exchanges; 英文缩写: CARFTE)成立于1993年,是经国家民政部批准,由广播影视和网络视听机构自愿组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全国性一级社团组织,业务指导单位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协会实行单位会员制。
中华广播影视交流协会作为党和国家团结联系广播影视、网络视听对外交流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国家广电总局的指导下,积极开展与国际和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广播影视、网络视听交流与合作,为会员、行业、政府提供服务,助力广播影视高质量创新性发展,努力提高广播影视国际传播力,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促进中外文明交流互鉴。
中华广播影视交流协会主要为会员、行业、政府提供下列服务: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广播影视、网络视听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推动广播影视、网络视听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开展广播影视、网络视听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政策咨询、学术研究、课题调研和行业服务,推动广播影视、网络视听对外交流与合作领域业务交流;
三、反映行业情况及会员的意见要求,为政府部门提供有关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承办或参与境内外广播影视、网络视听交流与合作相关访问、采访报道、节目制作和其他文化活动;
五、组织开展广播影视、网络视听行业人员境外交流和培训;
六、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境内外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举办广播影视、网络视听交流与合作座谈会、报告会、研讨会和培训班等;
七、受政府部门委托,承办或参与境内外国际性广播影视、网络视听展览和节目交流活动,承担文艺演出团体接待和派出有关工作;
八、受政府部门委托,开展广播影视、网络视听交流与合作领域人才、技术、资金和设备引进等工作;
九、翻译广播电视及网络等平台播出的影视作品;
十、承办政府部门和有关组织授权或委托的其他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110000050001322XU | 社会组织名称 | 中华广播影视交流协会 | ||
党建/主管单位 | 证书有效期 | 0100-01-01至0100-01-01 | |||
注册号 | 3703 | 登记管理机关 | |||
法定代表人 | 李少彦 | 成立登记日期 | 1993-02-03 | ||
注册资金 | 30万 | 所属省份 | 北京 | ||
所属城市 | 北京市 | 所属区县 | 西城区 | ||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电力业务楼301室 | ||||
业务范围 | 专业交流业务培训书刊编辑;展览展示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
年检年度 | 年检结果 | 年报公开 |
2019 | 基本合格 | |
2018 | 基本合格 | |
2017 | 基本合格 | |
2016 | 合格 | |
2015 | 合格 | |
2014 | 合格 | |
2013 | 合格 | |
2012 | 合格 | |
2011 | 基本合格 | |
2010 | 基本合格 | |
2009 | 基本合格 | |
2008 | 基本合格 | |
2007 | 合格 | |
2006 | 合格 | |
2005 | 合格 | |
2004 | 合格 |
荣誉名称 | 授予表彰单位 | 表彰日期 |
暂无数据 |
评估等级 | 有效期起 | 有效期止 | 评估状态 |
暂无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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