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造船工程学会(以下简称造船学会)成立于1943年,是依法登记的全国船舶与海洋工程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公益性、学术性法人社会团体,是发展我国船舶与海洋工程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是中国最早成立的学术团体之一。
造船学会的宗旨是:团结、组织船舶与海洋工程科技工作者,积极开展学术交流、科学普及、咨询服务、继续教育、编辑出版和国际民间交流活动,促进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发展,提高船舶与海洋工程产业科技水平,为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服务。
造船学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理事是按照会员的专业和地区分布,经推荐,由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任期4年。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休会期间,负责行使理事会职责。常务理事会聘任若干名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处理日常工作。
造船学会的办事机构是秘书处;分支机构有学术工作委员会、科普工作委员会、咨询工作委员会以及船舶力学学术委员会、船舶设计学术委员会、船舶轮机学术委员会、船舶仪器仪表学术委员会、计算机应用学术委员会、电子技术学术委员会、管理科学学术委员会、水中兵器学术委员会、水面兵器学术委员会、军船学术委员会、修船技术学术委员会、近海工程学术委员会、造船工艺学术委员会、船舶材料学术委员会和船史研究学术委员会;在上海、扬州设有两个学术活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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