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游泳救生协会是由本省游泳救生爱好者自愿结成的全省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江西省。 本会的宗旨是:在江西省体育局(以下简称省体局)、江西体育总会(以下简称省体总)的指导下,坚持社会主义四项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和组织江西省从事游泳救生运动的工作者和爱好者,以及热心支持游泳救生运动项目的国内外社会各界人士,同心协力、拯溺救难,普及和发展全国的游泳救生运动;不断提高游泳救生运动技术水平;为保障江西省游泳健身活动的安全、健康的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加强与其他省份的游泳救生协会的沟通,增进与全国各地救生协会和运动员之间的交流和友谊,为维护国家形象和增强国家软实力服务。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本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江西省民政厅,党建领导机关是江西省体育局。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领导机关、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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