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司
根据全国疫情变化情况及2021年秋季全国高校学生返校进度,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以下简称全国竞赛)组委会经研究决定,重新启动2021年全国竞赛组织工作。重启竞赛的组织工作将在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防疫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稳步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及进度安排通知如下:
一、竞赛、评审工作
(1) 11月4日(周四)8:00至7日(周日)20:00,举行2021年全国竞赛,开赛前半小时网上发题。
(2) 11月7日晚20:00竞赛结束后,全国竞赛组委会秘书处通过电子邮件向赛区专家组组长发放测评表。
(3)11月8日(周一)至14日(周日),各赛区组织赛区评审工作。填写《202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赛区实际参赛队汇总表》,并于11月16日(周二)前报全国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备案。
(4) 11月16日前(含当日,以邮戳或收件时间为准),各赛区将推荐参加全国评审的优秀参赛队的全部纸质评审材料以快递方式寄出。也可派专人报送收件地点,并妥善集中保存推荐上报优秀参赛队的全部制作实物及相关文字材料,以备全国竞赛组委会和专家组抽查。评审材料寄送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5) 未报送参加全国评审的参赛队材料,请各赛区妥善保存。
(6) 11月21日(周日)8:00至15:00,各赛区对推荐上报的优秀参赛队进行综合测评,综合测评的题目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各赛区竞赛专家组长,测评开始前发题,赛区专家组当日完成相应测试工作并封存测试记录。
(7)11月22日(周一)各赛区将全部综合测评材料以快递方式寄出或派专人报送收件地点,寄送地址和收件人同上。
(8)11月27日(周六)至12月3日(周五),召开全国专家组评审工作会议。期间请各赛区浏览全国竞赛组委会网站,关注复测时间、复测名单和复测方式。
(9)12月3日(周五),召开全国竞赛组委会会议,审批通过全国竞赛专家组评审结果,并在网上公示2021年全国竞赛评审结果(初评)。
二、评奖、颁奖工作
(1) 12月17日(周五),公布2021年全国竞赛评审结果。
(2) 12月17日(周五)前各赛区将本次竞赛的工作总结报全国竞赛组委会秘书处,供评选本年度“优秀组织奖”时参考,“优秀组织奖”将按规定程序(即申请、答辩)进行评审。
(3)12月18日(周六),召开202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组织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各赛区组织工作经验,组织申报、答辩、审定“赛区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征题奖”。12月19日(周日),召开2021年全国竞赛颁奖大会,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届时通知。
三、 其他
疫情防控需要变更及其他未经说明的情况,以《202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实施过程说明》为准。
以上涉及的有关文件规定和通知,可在全国竞赛组委会官方网站上查阅,相关资料可以从全国竞赛组委会官方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nuedc.x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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