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
承办:湖南教育电视台、湖南教育融媒体中心、湖南省高校易班发展中心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立德树人、传承红色基因、激扬青春力量,深化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创新新时代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生动展示湖湘校园风貌和学生青春风采,积极打造湖南校园活动品牌,经研究,决定举办“湖南省第五届高校校园好声音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
承办:湖南教育电视台、湖南教育融媒体中心、湖南省高校易班发展中心(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湖南教育电视台)
二、大赛名称
湖南省第五届高校校园好声音大赛(简称“湖南校园好声音”)
三、活动时间
2021年12月-2022年6月
四、参赛对象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均可参加。大赛以学校组队的模式开展,每校按5-10名选手的规模组队,并配备领队1名,指导老师1-4名。各队可邀请校外个人及团体(如伴舞伴奏伴唱等)共同参与表演。
五、比赛办法
大赛设晋级赛、决赛两大阶段,参赛要求、组队形式、评选方式等详见附件《“湖南省第五届高校校园好声音大赛”比赛方案》。大赛设总冠军1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12个,优秀奖若干,优秀组织奖若干,优秀指导老师奖若干。针对大赛产生的优秀选手和优质作品,大赛组委会将联动权威平台和赛事予以重点推送。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发动。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切实按照大赛方案要求和安排,积极组织、广泛发动大学生参与作品创作。
2.积极支持,严格把关。高校要给予参赛团队精心指导、大力支持,提高作品创作水平;要对参赛作品的政治导向、内容质量、表演形式等严格把关,确保参赛作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3.精心组织,营造氛围。高校要积极利用微博、微信平台、电视台、报刊、校园网等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推广,扩大影响力。
附件:
附件1.“湖南省第五届高校校园好声音大赛”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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