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出版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摄影出版社)
承办单位: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 、中国摄影年鉴编委会
摘要: “美丽中国”之“非遗篇”摄影展征稿 || 截稿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出版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摄影出版社)
“美丽中国”之“非遗篇”摄影展征稿 截稿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强盛,总是以文化兴盛为支撑的。植根于中华大地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深融于中华民族血液中的文化印记。
习近平总书记曾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文化自信自强。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深化文明交流互鉴,讲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故事,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目前,我国共有43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册),有超3000名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面向未来,我们要善学善用,将科学的成果与非遗的历史结合起来,用新的视角、艺术形式,让古老的非遗焕发青春的风采,涵养出更加深厚的文化自信。
为此特举办“美丽中国”之“非遗篇”摄影展,现面向全国影友征集相关稿件。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出版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摄影出版社) 承办单位: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 、中国摄影年鉴编委会
征集内容:作品须表现我国各级各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体现非遗特色。
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
投稿方式: 1.网上投稿 http://yingsai.cpph.com/activity/wv8aSVOiZks2VGIx 2.邮箱投稿 邮箱:419004405@qq.com 联系电话:0755-88353266 联系人:林秀玲 注意事项:请在发件主题框内注明“美丽中国”“非遗篇”字样 入选作品数量:80幅 入选作品稿酬:500元/件,由主办单位向入选作者颁发证书。
征稿细则: 1.全国各地干部群众、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送作品。投稿数量不限。 2.鼓励近两年内创作的作品。单幅或组图均可,每组图片限10幅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记录类作品须确保图片反映事件的真实性,不得对画面内容进行任何增加或删减。 3.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有侵权,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4.所有作品,请配作品说明(拍摄时间+地点+作品名+适当阐释)。 5.该展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评选出的拟入展作品将在中国摄影出版社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经批准公布入展名单。 6.对于入展作品,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汇编等方式,在相关用途中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7.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作品政治导向正确。对于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13.根据展览展示需要,评委会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适当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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