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共同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产融对接、项目孵化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融通创新,助力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二、大赛名称
2020年“创客中国”兵团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三、大赛主旨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资金链
四、参赛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通过工信部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contest)注册报名,未注册登记报名者不得参加大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每个师(市)推荐或通过选拔赛确定的项目,创客组和企业组分别不少于5个。大赛项目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
五、奖励激励
(一)赛事奖励
兵团大赛决赛将在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设置若干奖项;同时设置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奖。
(二)展览展示
获奖项目优先参加与大赛相关的各种展览展示及推广活动,并在大赛官网上展示宣传。
(三)政策激励
获奖项目可获得以下支持:
1.参加各种展览展示及推广活动。在区内知名媒体、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宣传报道。
2.向区内各银行机构推荐,争取贷款支持。
3.入驻区内小微创业基地,优先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
4.获奖项目转化可享受创业导师、投资、管理和技术专家免费辅导和培训。
六、工作要求
(一)各师(市)工信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分别成立由工信局牵头的工作机构,负责活动的宣传动员、组织项目报名、选拔赛环节的组织实施以及后续赛事的联系协调等工作。围绕大赛主旨,精心组织辖区内中小微企业和创客积极参与大赛,认真做好本地区优秀项目的发掘和推荐工作。
(二)各师(市)推荐项目或组织选拔赛要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宣传和展示,扩大大赛的影响力。
(三)各师(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本区域参赛的优秀项目要积极提供技术咨询,加强后续跟踪服务,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重点帮助解决创新创业和发展中的产融对接问题。对成长快、潜力大、模式新的优秀项目要及时报告,树立样板,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发展。
(四)遵守规则,公平公正。项目推荐或赛事组织单位和参赛者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于违反大赛要求的组织单位,取消组织资格。对于重复申报、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用其它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企业和创客,取消参赛资格。
(五)各师(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大赛选拔和项目推荐工作。组织赛事活动的主办单位,通过“现场答辩、当场亮分”方式组织赛事活动,赛事需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完成并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兵团组委会推荐企业组、创客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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