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战略,促进电力行业科技和管理水平提升,进一步调动电力工作者创新创效的积极性,2020年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将继续开展电力创新奖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电力创新奖实行分类评审:
(一)电力科技创新奖:主要包括技术、信息化、标准、管理、专利等五类成果。
(二)电力职工技术创新奖:主要指电力职工在工作岗位上,通过技术革新、工艺改进、设备改造、流程再造等解决现场问题、具有实际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创新成果。
二、奖项设置
电力创新奖设三个奖励等级。其中,电力科技创新奖设大奖、一等奖、二等奖,电力职工技术创新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三、申报和推荐
(一)各类电力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完成的涉电力领域、属于奖励范围的成果,均可申报电力创新奖。
(二)电力创新奖采取单位择优推荐的方式,接受以下单位的推荐:
1.中电联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
2.与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没有隶属关系的理事单位;
3.各省(市、区)电力行业学协会,中电联分支机构。
4.电力职工技术创新奖可以接受各省级电力企业的推荐。其中,各省级电力企业推荐的成果原则上不超过10项,同一地市级单位的成果不超过2项。
(三)同一成果只接受一个单位推荐。
1.申报单位隶属于各电力集团公司的,原则上由所属集团公司推荐;如由其他单位推荐,应事先征得所属集团公司同意。
2.没有隶属集团公司的独立申报单位,可通过各省级电力行业学协会、中电联分支机构推荐,也可直接申报。
3.中电联理事单位只能推荐其下属单位的申报成果。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在“电力创新奖申报平台”(以下简称“申报平台”http://cxj.cec.org.cn)选择“电力科技创新奖”或“电力职工技术创新奖”,网上注册后方可填报。电力创新奖奖励办法、电力创新奖申报书模版、电力创新奖网络填报说明可在申报平台下载。
(二)创新成果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至7月10日(电力科技创新奖专利成果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可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单位按要求在申报平台填写材料。需要盖章的材料,应在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后再将扫描件上传至申报平台。
其中,成果应用证明须加盖应用单位公章,有关知识产权证明、技术评价证明和其他证明材料可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以证明材料真实性。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将扫描件上传至申报平台。
(四)电力职工技术创新奖申报成果必须以面向现场电力职工、强调技术应用、解决实际问题为主,并具有技术突破和应用创新特点;必须是职工创新的成果,大型科研课题成果不得申报;必须是近一年内完成应用的成果。
(五)请推荐单位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事宜,按如下要求开展推荐工作:
1.推荐单位联系人从申报平台登录推荐账号,导出对应奖项推荐成果汇总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于2020年7月16日前将盖章扫描件回传至申报平台。其中,电力科技创新奖的专利成果推荐日期可延长至9月4日。
2.申报和推荐材料均不需报送纸质版。在填报过程中如遇申报平台系统问题,请与技术支持联系。
3.请各推荐单位将推荐联系人报名表(见附件),于2020年5月29日前发送至电力创新奖奖励办公室邮箱(chuangxinjiang@cec.org.cn),以便及时提供申报平台推荐账号和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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