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剧研究会近日,经国务院审核,由文化部、民政部批复,准予更名为中国音乐剧协会。
中国音乐剧协会是在文化部、民政部主管领导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一级社团。是中国音乐剧创作、生产、教育、培训、演出、研究、交流的专门机构。中国音乐剧协会统筹协调中国音乐剧事业的总体发展,积极参与中国音乐剧事业远景规划的制订和近期项目的实施,是团结聚集中外艺术家、理论家、演出家、企业家、各院校、院团、院线及各行精英的文化艺术之家。
建设宗旨
发展我国音乐剧创作、教学、与理论研究,促进音乐剧文化产业繁荣。
业务范围
联络全国从事音乐剧表演的文艺团体、从事音乐剧人才培养的院校、从事音乐剧引进、演出和制作的剧院、公司;联络从事音乐剧创作、表演、导演、评论、研究的音乐剧艺术家,以交流信息;组织各种学术研讨交流活动;组织音乐剧的创作和演出活动;组织与国外音乐剧机构的学术交流及演出交流活动;从事与音乐剧艺术相关的业务培训及学术咨询活动;主办《中国百老汇》杂志;以及组织推动音乐剧艺术发展的其他活动等。
重大活动
1995年前后创作、排练、演出了原创音乐剧《秧歌浪漫曲》。
2007年成立“音乐剧教学专业委员会”,设立在中央戏剧学院,2007、08、09、连续三届“教学与创作研讨会”分别在中央戏剧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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