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状态:正常 | 组织类型:群众团体编制 | 信用状况: 无异常 |
组织标识: 暂无标识 |
湖南省妇联成立于1953年2月,是全省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组织,也是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地方组织。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促进各国妇女及妇女组织之间的友好交流与合作。
目前,全省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2065个乡镇、44816个村(社区)均建立妇女组织。省妇联机关设办公室、组织联络部、机关党委、宣传部、事业发展部、权益部、儿童部7个部室,下设今日女报社、湖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3个直属单位,协管湖南女子学院、省妇女干部学校。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妇联。
主要职能:
(一)指导全省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二)指导和推动全省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三)教育、引导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宣传妇女典型,开展女性成才研讨,实施女性素质工程,促进妇女人才成长,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调查研究妇女、儿童问题,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提出建议。动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议政和参与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的制订。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发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协助省政府制定《湖南省妇女发展规划》和《湖南省儿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加强城乡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扩大组织网络,拓宽工作领域。
(六)加强国际友好交往,引进妇女技能培训、女童入学、家庭教育、降低新生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国际经济援助项目,促进国际国内经济合作。
(七)负责与社会各界各族妇女的联络,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团体会员之间的联系,开展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活动,促进祖国统一。
(八)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3430000006122949M | 社会组织名称 | 湖南省妇女联合会 | ||
党建/主管单位 | 证书有效期 | -至- | |||
注册号 | 登记管理机关 | ||||
法定代表人 | 姜欣 | 成立登记日期 | 1970-01-01 | ||
注册资金 | 所属省份 | 湖南 | |||
所属城市 | 长沙市 | 所属区县 | |||
住所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1号省委院内7办 | ||||
业务范围 |
年检年度 | 年检结果 | 年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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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名称 | 授予表彰单位 | 表彰日期 |
暂无数据 |
评估等级 | 有效期起 | 有效期止 | 评估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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