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
报名时间: 5月15日至6月15日
主办单位: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办公室、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承办单位:
北京市创业指导中心、启迪之星
大赛组委会:
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由各主办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北京市创业指导中心。
大赛主题
以“创响新时代 共圆中国梦”为主题,以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培养创新创业意识为目标导向,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助力脱贫攻坚为重点评价指标,突出参赛项目的社会价值和创业者的社会贡献,进一步营造本市创新创业良好氛围,推动本市创业工作深入发展,全力打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工作品牌。
参赛对象
年满 16 周岁的各类创新创业者均可报名参赛。项目所在地位于北京。
赛制安排
大赛分为主体赛和创业扶贫专项赛。主体赛分为创新项目组和创业项目组两个组别,按照全市统一报名、区级选拔赛、市级选拔赛、市级决赛四个阶段进行。
创业扶贫专项赛,重点支持对口扶贫支援地区创业项目。专项赛采取推荐方式,在各区推荐基础上,择优推荐 1个项目代表我市参加全国赛。
大赛奖项设置
将为获奖项目提供最高20万元、总计344万元的奖金支持,并在宣传推广、培训指导、交流展示、人才招聘、创投对接、孵化落地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最终将推荐5个项目参加全国“中国创翼”选拔赛。
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每个参赛团队(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参赛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地为北京。项目已获得前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及前两届“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扶持资金的不能参加。
(一) 创新项目组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 2020 年6月15日,参赛主体为尚未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团队或在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1年的初创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3.参赛项目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二) 创业项目组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 2020年6月15日,参赛主体为在工商登记注册满 1 年且未满 5年的企业或机构。
2. 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且项目的技术、 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3. 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 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三) 扶贫专项赛报名参赛条件
1. 截至2020年6月15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企业注册地须为北京市及各区 (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下同) 与外省市对口扶贫地区。
3.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有助于地区产业发展,带动当地就业。
4.参赛项目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5.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赛事流程
大赛报名
时间: 5月15日至6月15日
报名入口:http://cybj.tusstar.com/
主体赛参赛者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统一入口报名,市大赛组委会将向各区开放报名入口审核权限,由各区负责报名资格审核。
区级选拔赛
时间: 6月20日至7月20日
以各区为单位举办选拔赛。各区创新组、创业组晋级市赛名额共 100个。每区基础名额为创新组2个,创业组2个,共 68个; 另外 32 个名额,按各区报名项目数量与全市报名项目数量占比进行分配。
市级大赛
1. 上报报名审核结果
7月1日前,市大赛组委会将全市大赛报名审核结果上报至全国大赛组委会。
2. 赛前培训
时间: 7 月中下旬
组织晋级赛项目参加赛前培训。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 从路演技巧、商业计划书打磨、企业融资分析等方面对晋级选手进行辅导,提高参赛选手的水平和竞争。
市级选拔赛
时间:7月下旬至八月上旬
以网上评审和线上项目路演相结合的方式评选18个创新组和18个创业组项目晋级决赛,并组织对晋级项目开展尽职调查。
市级决赛
时间:9月10日前。
以项目路演形式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创业项目组和创新项目组各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9名。同时,评选优秀组织奖、特别贡献奖、创业项目专项奖。项目路演的形势将视疫情防控情况采取网上直播或现场常规路演方式举行。
参加全国比赛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安排,于9月15日前确定代表北京市参加全国比赛项目。9月下旬至10月中旬组织项目到江西景德镇市参加全国比赛。
奖励扶持
奖励:
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10万元;优秀奖6万元。专项赛设专项奖1名,6万元。
对一、二、三等奖项目分别颁发证书并给予相应奖励或资金扶持; 优秀奖项目颁发证书并给予相应奖励或资金扶持。各区可结合本区实际对获奖项目给予适当奖励或资金扶持。
优秀组织奖: 对区级选拔赛期间按规定统一名称举办路演赛,组织发动得力、社会影响力大、参赛项目数量较多、工作成效明显的区授予优秀组织奖。
特别贡献奖: 对大赛提供大力支持的企业、社会机构、个人授予特别贡献奖。
创业项目专项奖: 为鼓励创业项目参赛积极性, 设立返乡(下乡) 创业项目奖、巾帼创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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