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0〕26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双创”工作有关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将共同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陕西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 “创客陕西”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共同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产融对接、项目孵化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融通创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我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大赛主旨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资金链
三、组织机构
大赛成立领导小组,省工信厅厅长张宗科任组长,省工信厅副厅长任钧恩、省财政厅副厅长刘红春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各设区市工信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中小企业局,财政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省工信厅县域工业处、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负责指导协调,统筹推进大赛相关活动。
为确保大赛公开、公平、公正,聘请国内、省内创投行业领军人士、知名创业企业家、创业导师、金融机构及行业著名专家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省级(复)决赛负责并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四、赛事安排
(一)赛事组成。大赛由区域赛、专题赛和省级复(决)赛组成(活动方案见附件1)。区域赛由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牵头主办,着力发掘和推荐本区域创新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专题赛由陕西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会同省内各开发区、工业园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大企业等主办,围绕智能制造、大数据、信息化等我省重点支持和发展的行业和产业,聚焦实体经济和制造业等重点行业和专业领域关键技术类创新项目。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由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主办、陕西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承办,于3月份先期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陕西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类创新项目线上专题赛(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类专题赛,具体方案见附件2)。省级(复)决赛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主办,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承办,对区域和专题赛推荐报名参赛的各类项目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获奖项目,推荐参加“创客中国”全国总决赛。
(二)参赛报名。参赛项目不做行业限制,分企业组和创客组。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在大赛官网注册报名(报名流程见附件3),具体截止日期另行通知。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
五、奖励机制
(一)奖项设置
省级决赛按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企业组奖金分别为10万元、5万元、3万元和1万元,创客组奖金分别为8万元、3万元、1万元和0.5万元。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类专题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奖金分别为10万元、5万元、3万元。
对组织区域赛和专题赛的主办单位,按照赛事规模、影响力以及在省级决赛获奖名次等标准评选出8个优秀组织奖,每个补助资金2万元。
(二)获奖项目可获得以下支持:
1、项目支持。对省级决赛的企业组和创客组获奖项目,纳入省级创新创业项目库,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省级中小企业专项发展资金中给予支持。
2、宣传展示。对前100强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编制“创客陕西”百强项目集进行推介,同时通过陕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包括平台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等)、各大媒体平台等渠道,对参赛项目、“双创”资源和对接成果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
3、投融资对接。向各类中小企业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机构、银行等推荐,组织线上线下需求对接、产融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等活动,集聚带动各类投融资机构为参赛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
4、落地入驻园区。入驻国家(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等,享受最新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加速实现产业化。
5、成果转化技术服务。提供国家级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陕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上的检验检测、技术转移、工业设计、解决方案等技术服务和法律、人力资源、财务、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安排创业导师和技术、投资、管理专家进行辅导。
六、具体要求
(一)各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辖区优秀企业及创业团队,牵头举办区域赛。填写《2020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创客陕西”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备案)表》(附件4),于2020年5月1日前向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大赛序列,享受工信部及省工信厅“双创”赛事有关奖补政策。
(二)全省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大企业等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联合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组织举办各类专题赛,于2020年5月1日前向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同样享受赛事有关奖补政策。
(三)区域赛和专题赛评审结束后,赛事主办单位于2020年7月1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获奖项目前12名(企业组前6名,创客组前6名),参加省级复赛。同时,将举办赛事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分别报送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
(四)大赛采取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的方式产生奖项。赛事主办单位和参赛者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违反大赛要求的主办单位,取消推荐资格。对于重复申报、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取消参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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